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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分工

1、会长主持商会全面工作,重点分管财务工作。负责商会的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和商会工作的决策,代表商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。负责对会议形成的文件、决议、决定进行签发的工作,负责对商会的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。负责对商会理事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长、执行会长的提名工作,有对商会专职秘书长的任命权,决定专职人员的聘请与辞退,负责商会大活动的组织、领导和经费工作,负责收支凭证及财务报表的审签,负责与政府有关领导的接待工作,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、会长办公会议和常务会长办公会议,负责每年会员大会的年度工作报告。

2、执行会长协助会长日常工作,接受并完成会长所分配工作及委托事项,会长不在时行使会长职权。全面监督商会章程及制度的贯彻落实。负责闽籍老乡全方位联络,发展商会会员、理事、副会长等积极加入商会,扩大商会队伍。牵头组织会长值班,引领会员企业项目开发、项目转型,助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。参加会长办公会议、常务会长办公会议、理事会议、会员大会,行使表决权,贯彻执行各会议决议,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3、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,并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,对理事执行社会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,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负责人、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。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,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。

4、商会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,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,布置组织策划安排商会的各种会议,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
5、常务副会长主要负责接受并完成会长、执行会长所分配工作及委托项,参加会长办公会议、常务会长办公会议、理事会议、会员大会,行使表决权,模范贯彻执行各会议决议,完成会长、执行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,争做商会会员的带头人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加强商会的凝聚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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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市江西商会2008年6月由东营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成立。2017年9月举行第二届换届选举大会,以许雄顺为会长的新一届商会领导班子产生。东营市江西商会在市工商联、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,受到省江西商会的帮助指导,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及兄弟商会的关爱,商会各项工作进入正规发展的快车道。